
中國改革開放後越來越多農民工在建築行業工作
本月是中國實施《勞動合同法》兩週年。中國官員說,兩年來《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情況總體良好,勞動合同簽訂率大幅上升,目前中國各地的勞動合同簽訂率普遍達到或超過85%。
還有有關部門的調查說,中國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下減少工作職位或許多臨時工失去工作,卻並沒有造成社會震動,也是因為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了有關裁員和終止勞動合同等的條款。
在所有的中國勞動者中,最需要《勞動合同法》保護的是農民工。但是在農民工最多的建築行業,卻沒有達到這個平均標準。在合同法推行兩年後的今天,建築業仍然被人們稱為《勞動合同法》的盲點。
在由包工頭承包的建築行業中,工人由包工頭組織工作,整個工程過程基本上靠口頭協議,沒有任何勞動合同。這導致用人單位有逃避簽署勞動合同的空子可鑽。
研究中國社會問題的北京律師金曉鵬在接受BBC中文網的採訪時解釋說,建築業的勞動關係比較特殊,一部分從事技術性工作的工人比較合適簽訂長期的、較固定的勞動合同。但是另外佔相當大數量的建築業工人和用人單位卻只是勞務關係,因為他們的勞動關係比較鬆散,時間上也不確定。這種勞動對象就不太合適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的灰色地帶
但是金曉鵬認為那些在一定的時間段內固定跟隨一個建築公司的農民工,究竟屬於勞務關係還是勞動關係,在法律角度是一個灰色地帶,而目前的立法對這種現象缺乏針對性的調整,於是就出現了勞動關係不確定、這部分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的現實問題。

正是由於有這樣的法律灰色地帶,它導致的後果就是中國媒體時常出現工人——尤其是農民工——在向老闆索要拖欠的工資時,不僅長時間要不回錢,還經常發生被打、被凌辱的事件。
金曉鵬律師認為,解決辦法之一就是在建築業和其它類似行業中的哪怕是臨時的勞動關係也應該明確,應該全部納入勞動關係。
不過金曉鵬承認,這樣做在立法上可能有一定的難度,因為勞動者,尤其是農民工,他們也是履行勞動合同的一方。而他們在履行合同時會有相當大的不確定性,特別是建築行業。建築行業並不是每個季節都有活可幹的,在冬天冰天雪地時就可能長期停工。所以必須解決勞資雙方都能合理履行合同的問題。
中國大陸有一種流行說法,許多人說:中國不是缺少法律法規,而是有了法不執行。所以即使人人都簽訂了勞動合同,也並不意味著一定能真正執行合同中的條款。所以怎樣才能在實際運作中使勞動合同法真正成為保障職工利益的工具呢?
不平衡的勞動關係
金曉鵬律師認為應該從兩方面著手解決問題,其一是向用人單位施加壓力,如果這個公司不執行合同法的話,就不允許這個公司用人。另一個更重要的方面是解決用人單位的優勢地位和勞動者的被動地位這兩者間的不平衡。
金曉鵬認為,現在還是個找工作和生存都比較難的環境。許多公司明確告訴農民工不跟他簽訂這些合同,農民工還是照樣願意幹。因為進城找工作是他們第一位的需要,至於找到工作後有什麼樣的待遇,則是其次的。尤其是金融危機後找工作更難了,工人的條件也就降得更低了。
金曉鵬律師總結說,這種現象是社會發展階段所面臨的問題,也是造成不能完全遵照法律辦事的原因。如果這種大背景存在,頒布再好的法律,實施起來也會很難。
雖然目前中國的農民工群體最普遍的需求還是停留在催要工資方面,但對於整個中國的勞動者來說,除了保證工資不被侵吞之外,社保福利和休假休息的權利是他們最關心的問題之一。
金曉鵬律師談到他自己在工作中的經歷說,他感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現在都更重視社會福利和休假等問題,而整個社會對此的認識程度的提高,當然有勞動合同法的功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