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中國媒體報道,在網民和媒體的壓力下,浙江省湖州中院決定將引起輿論嘩然的「南潯協警強姦案」提起重審,並將擇日開庭審理。
湖州中院稱,經該院調卷審查,發現原判確有錯誤,量刑畸輕,決定對該案提起再審。
湖州中院所稱的「南潯協警強姦案」,即是近日引起中國網民強烈關注的、被稱為「臨時性強姦」案的一起案件。
案發於今年6月10日晚,浙江兩名協警將一名醉得不醒人士的女子帶至賓館,兩人趁該女子醉酒無力反抗之機,先後將她強姦。
「臨時性強姦」案
湖州南潯法院於10月19日宣判此案時稱:考慮到兩人屬「臨時性的即意犯罪」,而且主動自首,取得被害人諒解,最終酌情從輕處罰,判決兩被告各入獄三年。
這一判決立即在網絡上掀起軒然大波,「臨時性強姦」一詞,也繼「躲貓貓」、「俯臥撐」之後,迅速成為中國網絡最新的流行詞語。
網民普遍對這一既非法律術語、在普通詞典上也查不到的詞匯感到憤怒和無奈,有人批評此案的判決「既是法制的災難,也是對公眾智慧的挑戰」。
網友質問說,「臨時性強姦」究竟是什麼意思?在被害人不清醒的情況下,兩人輪番實施強姦,為什麼不是罪行更嚴重的輪姦罪?
該案的協警作為執法者的助手知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但法官卻以「臨時性的即意犯罪」的新名詞對兩名被告輕判。
網民戲言,按此「臨時性」推理,以後也可以出現「臨時性殺人」、「臨時性行賄受賄」、「臨時性醉駕」和「臨時性搶劫」等判決詞匯。
有人抨擊說,「臨時性的即意犯罪」案是一個現代版的「葫蘆僧判葫蘆案」。
中國媒體說,湖州市委已組成聯合調查組,要求對此案的原處理過程是否存在違紀違法行為及相關涉案情況進行調查,並對發現的有關問題依法嚴肅處理。














